一、报销流程

  (一)客座教授、名誉教授和院(系、所、中心)邀请或聘短期境外教授临时来校交流或工作的,原则上其行程应为境外→北京→境外。其往返旅费办理报销手续如下:

  1.北京大学医学部差旅费报销单。

  2.发票原件(须用中文在发票上注明币别、金额和用途)、行程单、登机牌原件。

  3.外专护照首页(含护照号)及中国海关出入境盖章页复印件。

  4.“报销外专机票说明”(经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)或外专邀请函。

  (二)境外长江教授和院(系、所、中心)聘长期境外教授因在境外还有工作单位或科研项目,需回去工作一段时间再返回学校的,出国前需国合处或人事处审批,其境内外往返旅费的报销参照以上报销流程。

  

     二、注意事项

  1.直接从航空公司或有政采资质的代售点购票的,须提供发票原件(复印件、扫描件、传真件均不能作为报销凭证)。

  2.通过电子网络在线购买机票的,可凭在线支付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发票原件(有“invoice”、“receipt”、“E-ticket”等字样和全部行程及金额)或在机场值机柜台打印的行程单,与登机牌一起作为报销凭证。

  3.报销金额≥5万元人民币的,需提供《北京大学医学部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》。